套用西方民主選舉制度的悲哀~從美國說起(下) 六愚
(七)社會分裂,仇恨值加劇:
在台灣地區,為了支持不同的候選人,父子、夫妻、兄弟、親友、同事、同學..等感情失和、相互仇視,甚至是老死不相往來的情況,屢見不鮮;此等情況,必然導致社會各族群的分裂。
此外,候選人為了勝選,往往會將過往的歷史仇恨搬上檯面的情況亦是時而有之;例如,發生於一九四九年的二二八不幸事件,每逢選舉時,便屢屢遭民進黨搬上檯面便是一例;其結果導致台灣社會所謂本省與外省族群對立的仇恨值相當高。(令六愚感到納悶的是,依據1981 年臺北市文獻的「臺灣抗日史」中記載,台灣人前後被日本人屠殺了約有四十萬人,而如今的台灣人卻未見有仇恨日本,反而多有跪舔日本的現象,悲哉!)
(八)國家缺乏長遠規劃,政策無法連貫:
大凡候選人,尤其是高階層級官員當選後,其所思考者,多為任期內的施政方向,多思考在其任內期間如何顯現出其施政結果;至於其任內之所為或能為下任鋪路之任何措施,多不再其施政之範圍內,畢竟事不關己啊!最明顯的例子便是台灣的核能發電廠政策,尤其是核四廠。
核四廠於1980年5月提出,1986年通過預算案,因1986年發生車諾比事件而暫時凍結,1992年,立法院通過解凍核四預算案,1999年3月17日正式動工,2000年政黨輪替後暫停,2001年立法院表決通過決議復工,2002年延後商轉2年,2014年4月民進黨呼籲政府停止核四,2015年進入為期3年的封存;至今,核四廠是否重啟依然未有定論,期間所花費的人民納稅錢竟高達新台幣三千億元之多,勞民傷財莫此為甚。
(九)資本家綁架國家政策走向:
選舉需要經費,舉凡保證金、印刷、廣告、看板、宣傳車、小禮物、工作人員、吃喝..等諸如此類,是勞民傷財,更是燒錢的情事。例如,根據美國「響應性政治中心」(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統計,美國總統大選總花費逼近140億美元;而美國金融投資網站Investopedia的數據也顯示,1992年老布希(George H. W. Bush)、柯林頓(Bill Clinton)與佩羅(Ross Perot)之爭花費3.6億美元;2004年小布希(George Walker Bush)花費3.45億美元,歐巴馬(Barack Obama)競選團隊共花費7.3億美元,民主黨人希拉里募款了4.97億美元,特朗普2.47億。根據聯邦選舉委員會(FEC)統計,拜登在2020年總統大選中,每張選票花費逾13美元,也就是說,從拜登正式宣布參選總統至大選結束,一共花費了超過10億美元競選。
而台灣地區呢?根據2023年8月18日中選會通過的委員會議,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為新台幣4億2749萬4千元。
看倌們!你們相信這些錢夠嗎?
根據《天下雜誌》2018年調查報導,一場地方選舉就要燒掉至少348億元;亦即相當於七座台北小巨蛋的造價。何況是一場全國的總統與立法委員的選舉?
因此,當然需要募款,當然需要資本家提供經費;事後,為了報答資本家的支援,當然須要回饋,否則未免不盡人情,不是嗎?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美國的軍工複合體,美國人口為3.23億,而這國家人民擁有槍支竟達3.93億支不是沒有原因的,而那些接受軍工複合體提供大量選舉經費當選的上位者敢修法禁止嗎?
(十)地方利益高於國家利益:
為了選舉,無論是政黨抑或是個人,皆須與地方有力人士交好;同樣,地方官員為了地方建設與爭取經費,多有不惜與中央政府對幹狀況;而中央政府為了選票,往往會屈就於地方山頭的勢力;例如,台灣高鐵本擬設三站減少停車時間,以符合高速鐵路的本意,但在民眾所選出的地方官員「極力爭取」之壓力下,又不得不多規畫幾個站,以便地方官員或民意代表向地方人民「交代」。
再如,當年民進黨為了鞏固南部地區的選票,滿足南部地區官員對選民的交代與提高稅收,便打著「南北平衡」和「本土化」的口號,強迫一些原本設在台北的國營企業總部紛紛南遷;即便是不適合搬運奔波珍藏著各種國寶的國立故宮博物院,亦在南部另設分院。
此等台灣地方山頭勢力以選票為由而挾制中央,將地方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之歪風由此可見!
(十一)
暫時性的授權:
候選人當選後,包括其幕僚團隊,皆有其任期限制;以總統為例,其任期僅為四年,若能連任,即為八年,此為暫時性的授權。
然而,依賴人民一人一票制所選出的當選者,多屬未有過受專業性教育者,一旦當選且接任就位後,由於其職務之工作業務未盡熟悉,必須花一段時間適應新職務,且再其適應新職位之後,則又想著下次選舉如何連任的心態下,便又進入以選舉為主的「戰備狀況」。
試問,如此暫時性的授權,能將其職務幹的圓滿嗎?美國前任總統特朗普先生不就是一個活生生例子嗎?
(十二)
缺乏歷史的承擔與未來的責任:
如上,既有任期限制之暫時性授權,當選人為了不影響自己聲望或政黨利益,多在其責任期間守其本分,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即可。前任所留下的擔子,自無全盤承擔的必要,有利於自己或政黨者,當然接受;不利自己或政黨者,必然將過錯推給前任。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何況又涉及政黨利益?依此心態之下,便產生惡性循環現象,大凡任期屆滿卸任者,自然不會將有利於他人的功績留給接任者吹噓,反而會將任期內的各種麻煩,留給下一任頭疼;美國如是,台灣如是,更遑論其他較為落後國家。
(十三)
前人投票,後果則由後人承擔:
投票是一時的,投票後的結果則必須連續幾年承受;選對人,其人若能謹守本分為民服務,自無話可說;若是選錯人,則必須忍受其幾年任期的折磨。
若是當選者出現重大政策失靈、錯誤,其影響力或延禍於後人,而這些無辜後害的「後人」,或許多是未有投票資格與未同意者。例如,2002 年推動分階段限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政策,結果到了 2006 年,塑膠用量竟然不減反增。又當年獵雷艦製造,未有經驗且資本額只有五億元的慶富造船公司,竟然打敗有實際造艦經驗的國營台灣造船,結果慶富並未將錢全部用於造艦,讓人民損失 131 億元。又2012年修法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後,造成台灣股市市值蒸發二點二兆元、證券交易稅全年短收五百五十億元。其結果都是貽害後人,「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由此可見。
(十四)
政黨政治分贓與派系利益:
台灣地區經常可以聽到「政黨輪替」(ruling party alternation)二字;然而,何謂政黨輪替?
政黨輪替的本意是透過選舉程序,將政權和平轉移至勝選後的其他政黨。殊不知,所謂政黨輪替在世人的心目中或許僅是政治分贓(Pork barrel)的美化詞而已;畢竟獲勝的政黨,首先會將各種行政職位分配給黨員或對勝選作出貢獻的有功人員以為酬庸。
然而,在政治分贓的過程中,又涉及了黨內各派系的利益;各黨內派系為了自身利益,當然會無所不用其極地爭取其所需要的職位;這也就是民進黨之新潮流派系之所以遭人怨之故;難怪柯文哲曾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感嘆說:「若選一個總統要換6000個職務,就變成共犯結構。」以美國為例,前些日子眾議院議長的難產與遭罷免的前眾議院議長麥卡錫,就是美國國會兩黨政治分贓不均與派系鬥爭下的犧牲品。
(十五)
後悔:
後悔投票結果最典型的例子便是2016年6月23日,在英國所舉行的去留歐盟公投。
西方世界所謂的民主,即少數人服從多數人;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手段便是一人一票制;也就是因為一人一票的選舉,便令政客們把「人民做主」的口號叫的漫天響;人民做主?果真是如此嗎?
以台灣為例,當候選人當選之後,便會立即轉換角色,卸下各種表演的面具,挺直胸膛、英氣煥發、紅光滿面,相較於選前的軟弱身段與卑躬屈膝,簡直不可同日而語。至此,心細的選民方便會驚覺,原來的所謂「人民作主」被限定在選舉期間,甚至僅是在投票所蓋章之霎那間方現。也難當年蔡英文當選時得意洋洋的名言「謙卑!謙卑!再謙卑!」被民眾揶揄成「千杯!千杯!再千杯!」
總之,來自西方世界的民主思想與制度,果真是民主嗎?果真是人民作主嗎?果真是主權在民的標竿嗎?果真適用於受到中華文化幾千年薰陶的東方政治體制嗎?
值得令人深思啊!
六愚2024年元月20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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