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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一位風水師談曹操高陵與喪葬文化的「不樹不封」「薄葬」(3)~台灣六愚

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戢
曹操高陵墓道



三、從高陵的出土,探討我國「不樹不封」與「薄葬」文化的轉變
  
我國疆域遼闊,民族眾多,地理結構複雜,生活方式多元化,加上其他民族未有的風水文化,故而喪葬方式也較之其他民族更為多采多姿。
  然而,任何的喪葬文化,大體還是離不開禮制、風俗以及宗教祭祀方面的思維。
  事實上,在我國的春秋時代以前的喪葬作為,就是「不樹不封」;也就是《呂氏春秋.節喪》所說:「葬也者,藏也。」《禮記》:「葬也者,藏也,欲人之弗得見也。」《易.繫辭傳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樹。」以及《方言》所謂:「凡葬而無墳謂之墓」的埋葬思維。清初柴紹炳《原葬論》解釋的很清楚:「葬者,藏也。藏之為言,使人勿克見也。孝子慈孫於親,死而葬之,不忍其有暴骨焉。於是始死有斂,斂而殯,殯已而葬。葬者,掩藏之,風雨霜露之勿侵,狐狸蠅蚋之無齧也。故蔂木裏而掩,上世為已愈於壑矣。」
  因此,春秋時代以前的帝王們皆未有被發現其陵寢可為證據;例如,《尚書.太甲》:「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註:伊尹為商湯時期之名相,桐則是商湯之墓地。)《呂氏春秋.安死篇》:「堯葬於谷林,通樹之,舜葬於紀市,不變其肆;禹葬會稽,不變人徒。」《漢書.楚元王》也提到:「自黃帝始;黃帝葬於橋山,堯葬濟陰,丘壟皆小,葬具甚微。舜葬蒼梧,二妃不從。禹葬會稽,不改其列。殷湯無葬處。文、武、周公葬於畢,..皆無丘隴之處。」《三國志.魏書》也有:「昔堯葬谷林,通樹之,禹葬會稽,農不易畝。」「封樹之制,非上古也」以及「壽陵因山為體,無為封樹,無立寢殿,造園邑,通神道。」東漢崔寔《政論》書中也說:「古者墓而不墳,文、武之兆,與平地齊。」等。
  由此可見,在春秋時代以前,無論是王侯將相或是平民百姓的埋葬方式,都是「與平地齊」的「不封不樹」。
  真正開啟墓上起墳之風氣者,卻是與孔聖人脫不了干係;《禮記.檀弓上》:「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註:指漂泊不定,居無定所者。),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孔子先反,門人後,雨甚;至,孔子問焉曰:『爾來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修墓。』」。
從《禮記》這段紀錄中,幾乎可以確定孔夫子就是「墓上起墳」、「祭祖」與「掃墓」三種傳統喪葬習俗的「始作俑者」。
  因此,進入戰國時期以後,朝野社會紛紛效仿之。例如,以春秋到戰國這段期間的秦國來說,春秋五霸的秦穆公是以「不封不樹」的方式下葬;《漢書.楚元王》:「秦穆公葬於雍橐泉宮祈年館下,樗里子葬於武庫,皆無丘隴之處。」而眾所周知的秦始皇陵卻是大相逕庭。由此可知,墓上起墳風氣是在春秋戰國期間形成。
遺憾地是,自出現「墓上起墳」的習俗後,卻也直接或間接地造成後世喪葬制度的改變;因此也影響了後代的風水文化。
  根據《周禮.春官.塚人》有所謂:「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的制度;即可知春秋戰國時期依受封爵位的高低,各有其應有大小高低的丘封禮制。然而,在周天子形同虛設的時代中,各據一方的諸侯們未能有效地遵循周朝體制;故而也有逾矩的現象發生。例如,楚召王之「昭丘」,吳王闔閭之「虎丘」等,都是以天子規格之丘封。
  事實上,秦漢以前墓上起墳後的土堆,無論身分之高低,一律稱之為「丘」;其差異僅在形狀、方位,與土堆的高低大小而已。至於,墳墓名稱會出現諸如墓、墳、封、冢、丘、陵、塋、埔、崗..等不同的稱謂(註:《方言》書另提到有培、愉、采、垠、壟、塿、撫等。),則是在漢代之後的事了。
  無論如何,由於我國的習俗與禮制的規範,不同的身分,還是有不同稱謂;例如,聖人之墓稱「林」,如孔林;帝王之墓稱「陵」,漢高祖劉邦之「長陵」,漢武帝劉徹之「茂陵」..等(註:秦始皇陵在歷史上並無正式之陵號。);貴族之墓稱「冢」;官員或是富貴者之墓,稱「墓」;而平民百姓或是無主之墓則為稱「墳」。
另外,秦漢以後墓上土堆的形狀也有規定,其中尤以方錐形最貴,僅帝王方可用之;故而又稱之為「方上」。
  再如,《白虎通.崩薨》有謂:「春秋之義,天子墳高三仞,樹以松;諸侯半之,樹以柏;大夫八尺,樹以欒;士四尺,樹以槐。」..等,皆是墓上起墳的喪葬習俗出現後,依照身分地位所訂定的喪葬禮制。
  因此,可以確定在春秋戰國時期以後,就已經沒有「不封不樹」的喪葬觀念了。
  此外,與風水文化有關的喪葬事項;諸如起墳、修墓、植樹、棺槨..等風氣,也都是在春秋時期所發生的重大變革。
  要命地是,在聖人不良示範下的喪葬風俗,卻直接影響了受到儒家思想教化下的後代子孫;人們為了表示孝道,為了盡倫理道德上的心意,更而絞盡腦汁,用盡各種不同的手段,來表達墓主生前的身分及地位;故而「厚葬」的禮制觀念也同時被人們所接受。
  事實上,若將厚葬文化的萌芽,全然歸罪在儒家思想上時,就有些冤枉了。在西元1987年,距今大約為六千八百年前河南濮陽西水坡喪葬遺址的出土,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而殷商時期「生人祭祀」「活人陪葬」的風氣,更是離不開厚葬的思維。
  然而,自周公「制禮作樂」,並把喪葬方式禮制化後,喪禮也成為「五禮」之一(註:五禮為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故而影響了儒家的喪葬思想;《論語.為政》:「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嚴格說來,孔子所主張的喪葬思想,應該是在禮制原則下量力而為;《禮記.檀弓上》就提到:「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而這種喪葬思想,似乎被孟子與荀子這兩位先生扭曲而解讀成厚葬觀念。《孟子.公孫丑下》:「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
  荀子則解釋的更詳細,《荀子.禮論》說:「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穀,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復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於是盡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謂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君子賤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後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數,皆有翣菨文章之等,以敬飾之,使生死終始若一;一足以為人願,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極也。天子之喪動四海,屬諸侯;諸侯之喪動通國,屬大夫;大夫之喪動一國,屬修士;修士之喪動一鄉,屬朋友;庶人之喪合族黨,動州裏;刑余罪人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妻子,棺槨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昏殣,凡緣而往埋之,反無哭泣之節,無衰麻之服,無親疏月數之等,各反其平,各復其始,已葬埋,若無喪者而止,夫是之謂至辱。」
  由此可見,同為儒家思想的孟子與荀子,在「性善」與「性惡」的觀點不同外, 對於「厚葬就是禮」的想法,倒是「有志一同」。
  而這種儒家倫理道德上的喪葬思想,不但決定了我國千百年來喪葬文化的發展,同時也改變了風水陰陽宅的擇址、擇墓,以及與喪葬方面有關的思維與活動等。
戰國時期及秦漢以後,除了漢初施行黃老學說主張薄葬外,朝野之間幾乎都是充滿了厚葬思想;其中漢文帝更在遺詔中特別交代喪葬必須從簡。
以秦始皇陵的規模為例,根據《史記》的記載:「始皇初繼位,穿治驪山,及並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萬人,穿三泉,下銅而致槨,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滿之。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度不滅者久之。」從當今已經出土的部份秦始皇陵的陪葬群相互比較之後,《史記》的描述似乎並不誇張。
  而開創漢朝厚葬之風的漢武帝,根據《後漢書》引《漢舊儀.略載前漢諸帝壽陵》所描述的記載說:「天子即位明年,將作大匠營陵地,用地七頃,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三丈,堂壇高三丈,墳高十二丈。武帝墳高二十丈,明中高一丈七尺,四週二丈,內梓棺柏黃腸題湊,以次百官藏畢。其設四通羨門,容大車六馬,皆藏之內方,外陟車石。外方立,先閉劍戶,戶設夜龍、莫邪劍、伏弩,設伏火。已營陵,餘地為西園後陵,餘地為婕妤以下,次賜親屬功臣。」以及《晉書.索綝傳》所說:「漢天子即位一年而為陵,天下貢賦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充山陵。」便可知其規模之龐大。
  因此,兩漢期間的「黃腸題湊」、「金縷玉柙」..等,種種的奢華喪葬作風充斥在朝野社會之間;難怪東漢思想家王符,在《潛夫論.浮侈》中不客氣的批評:「文帝葬於芷陽,明帝葬於洛南,皆不藏珠寶,不造廟,不起山陵。陵墓雖卑而聖高。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喪。或至刻金鏤玉,檽梓楩柟,良田造塋,黃壤致藏,多埋珍寶偶人車馬,造起大塚,廣種松柏,廬舍祠堂,崇侈上僭。寵臣貴戚,州郡世家,每有喪葬,都官屬縣,各當遣吏齎奉,車馬帷帳,貸假待客之具,競為華觀。此無益於奉終,無增於孝行,但作煩攪擾,傷害吏民。...景帝時,武原侯衛不害坐葬過律奪國。明帝時,桑民摐陽侯坐塚過制髡削。今天下浮侈離本,僭奢過上,亦已甚矣!」
  寫道此,六愚不禁莞爾;難怪曹操在缺乏軍餉之下,會動起盜墓的念頭。
  然而,曹操這種被天下人罵了一千八百多年的盜墓行為,若是從更寬容的角度來看時;此舉至少是動在帝王以外,以及一些生前不知民間疾苦的死人身上,若是將此觀念強壓在帝王陵寢或是活人身上時,恐怕將使當時夠亂的天下局勢更加紛亂。
  不過話說回來,曹操高陵的不封不樹,應該就是《禮記》:「葬也者,藏也,欲人之弗得見也」的思維;因此,曹操高陵的葬式,也是屬於一種古葬禮,並沒有違反喪葬禮制。當然,也不是基於擔心高陵被後人盜墓所安排的葬法。
~~待續~~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方位问题!~台湾六愚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方位问题!~台湾六愚

请问:为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会被放置在东西南北各处?难道不能吊位置吗?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09101009520

六愚评论:
  自古至今,许多不明就里者,对于四兽方位存在着许多争议;其原因不外乎出发点不同,所得到的结论当然也不同。
  而争议的重心,通常也仅是以风水、六壬、奇门..的角度或是理论切入而已,因而五术界每每因此而争论不休各有己见。然而,六愚不禁要问,这种肤浅的见解,难道就是四兽的缘由或是本意吗?
  四兽的方位概念,在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就有了。换言之,四神兽已经陪伴着我国经历了七千年以上的岁月了;更是早在众所周知的三大神术,六壬、奇门、太乙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六愚从网站中所看到的答案,都是「隔靴搔痒」、「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说法而已。
  四神兽被运用于四方位最早也是最具体的证据,应该在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时期,或是更早的年代就已经出现了。公元1987年,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出土的丧葬遗址中,墓主两旁由一堆贝类所制成的陪葬龙虎图案即可证明之。(注:请注意,河南濮阳西水坡墓主的龙虎图案为左白虎、右青龙,与现代风水的左青龙、右白虎刚好相反。)
  此外,距今大约五千到六千年以前,远在东北辽宁省的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的墓葬群中,其中一墓主,也出现枕着一个由青玉所雕成的朱雀形象。而距今大约三千五年以前,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实物记载中,也证明了此一基本方位原则依然如此。(甲骨文原文应是:东方曰析,凤曰协;南方曰夹,凤曰微;西方曰夷?凤曰彝;北方曰夕巳,凤曰役。)(注:四神兽与二十八星宿结合后各有所属;龙是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白虎是西方七宿~奎、娄、胃、昂、毕、觜、参;雀是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玄武则是北方七宿~斗、牛、女、虚、危、室、壁。)
  另一个具体的实物证据,则是在东周的春秋时期(注:公元前433年),从曾侯乙墓葬群出土漆木衣箱盖上的天文图案;而此图案的出现,更强化地证实了以四兽代表四方位原则。因而也可以证明,以东青龙、西白虎、南朱雀及北玄武的方位观念;是中国从新石器时代,一直沿袭至今的方位图腾;年代已经超过七千年以上的历史,自是不言而喻矣。
  事实上,我国各地方出土的建筑古文物里,确实可以证明四兽方位已经成为我国传统方位的代表神兽。以陜西西安出土的汉代瓦当为例,出现有代表着四方神兽的瓦当用以表示建筑物的四个方位,或兼具以四方神兽来庇佑建物、住宅、辟邪、挡煞,或是作为祈福的象征意义在内的风俗习惯。专论秦汉时期都城建设的《三辅黄图》说:「苍龙、白虎、朱雀、玄武,天之四灵,以正四方;王者制宫阙殿阁取法焉。」;而引《庙记》又说:「未央宫有玄武、苍龙二阙、朱鸟堂。」等,这些描述就是指秦汉宫室的基本布局观念。因此,《史记.天宫书》有:「东宫苍龙、南方朱鸟、西宫咸池、北宫玄武」。三国大才子曹植的《神龟赋》也说:「嘉四灵之建德,各潜位于一方,苍龙虬于东岳,白虎啸于西岗,玄武集于寒门,朱雀栖于南方」。故而唐初太宗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之变,当然就是指北门。
  以神兽来表示四个方位的由来至今尚未有定论;然而,六愚比较认同是缘由于我国古代散居于东西南北四方部落其原本所代表的部落图腾。亦即东夷部落的图腾为青龙,西羌部落为白虎,南蛮部落为朱雀,至于北狄部落则是经过二个民族的融合,而出现龟蛇合一的图腾。
  天文四神兽的方位观念,不仅影响了地理方位与建筑规划而已;古代的战事布局,也都是以四灵兽的方位观念行军布阵;《礼记.曲礼》:「军行既张四宿于四方,标招摇于中,上象天之行,故军旅士卒起居举动,坚劲奋勇,如天帝之威怒也。」。《吴子兵法.治兵》:「凡兵战之场,止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必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招摇在上,从事在下。」;换言之,四神兽代表四方位的固定概念,自商周时期以后,由于行军部阵的需要,已经出现以「中土」、「中军」或是「自我」为主的相对方位概念。而此一思惟也同样的影响风水的方位概念;尤其是《 三国志.魏书.管辂传》所记载:「林木虽茂,无形可久;碑诔虽美,无后可守。玄武藏头,苍龙无足,白虎衔尸,朱雀悲哭,四危以备,法当灭族。」的文献最早。(注:管辂,字公明,东汉末年名占卜家,被风水界公认为一代宗师之一。)
  不幸地是,管辂对于阴宅方位的形容,却被后代的风水师过度解读,以至于造成代表四方位神兽被兽性化进而被扭曲化;《葬经》:「夫葬以左为青龙,右为白虎,前为朱雀,后为玄武。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驯俯;形势反此,法当破死。故虎蹲谓之衔尸,龙踞谓之嫉主,玄武不垂者拒尸,朱雀不舞者腾去。」;而《葬经》出现的三百年后,宋朝官方所刊定的《地理新书》也说:「青龙无头,水不长流;白虎折足,路有伤败;朱雀衔尸,石当冢户;玄武悲泣,后闻水声;四凶并见,不久灭族。」、「左有流水,谓之青龙;右有长道,谓之白虎;前有污池,谓之朱雀;后有丘陵冈原,谓之玄武;为最贵地。..白虎缘山,青龙入泉,朱雀鼓翼,真武登天,大吉。」..等。
  这些说法,不但改变了自古以来的四灵兽方位思维,更影响了后世风水理论的方位观念。尤其是《葬经》被后代风水师奉为风水理论的圭臬之下,以致于衍生了许多不必要的迷信之说。
  事实上,《葬经》错误的四灵兽方位观念,亦有人提出质疑;《地理人子须知》有说:「俗乃谓左山欲象龙,右山欲象虎,谬矣!」;《阳宅辟谬》也提出质疑:「苍龙白虎分布东西,吉凶初无定气。今人动以青龙为吉、白虎为凶,未知于经何据。」。不幸地是,四神兽方位被曲解的错误,历代以来的风水师,却也一直未曾严肃地讨论与矫正之,以至于蔚为成风,至今已经是难以改变的事实矣。
  最令人感到遗憾地是,当代甚多风水庸师不仅沿用依此错误的观念,更恬不知耻地强化了四灵兽方位的生命性;并以此四灵兽的「兽性」特质,妄谈一些令人无法接受的迷信观点。例如,「龙怕臭」,所以厕所不能设在龙边;「虎怕吵」,所以虎边不能放太吵的东西,如音响之类,以免「逼虎伤人」。还有,「龙要水」,所以水池或是鱼缸要放在左边,以求青龙得水之意;「虎要藏」,就是虎边不能过高,以免「猛虎扑人」而伤了宅主...等。
  这种谬论,不仅令风水界蒙羞;在冷眼旁观看待风水的民众眼中,除了令人可笑外,简直就是荒诞不堪。
  可悲的是,不仅是台湾地区的民众而已,世界各地区的华人世界中,相信此一说法者,也是大有人在。这些不明就里的民众,被风水庸师依此说法玩弄于股掌中犹不知,迷信至此,夫复何言?
  六愚不禁感叹,管辂与《葬经》的作者,若是地下有知,真不知该作如何感想。(六愚参考著作《风水论》2009-10-10;武昌起义98周年~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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