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一位風水師談曹操高陵與喪葬文化的「不樹不封」「薄葬」(3)~台灣六愚

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戢
曹操高陵墓道



三、從高陵的出土,探討我國「不樹不封」與「薄葬」文化的轉變
  
我國疆域遼闊,民族眾多,地理結構複雜,生活方式多元化,加上其他民族未有的風水文化,故而喪葬方式也較之其他民族更為多采多姿。
  然而,任何的喪葬文化,大體還是離不開禮制、風俗以及宗教祭祀方面的思維。
  事實上,在我國的春秋時代以前的喪葬作為,就是「不樹不封」;也就是《呂氏春秋.節喪》所說:「葬也者,藏也。」《禮記》:「葬也者,藏也,欲人之弗得見也。」《易.繫辭傳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樹。」以及《方言》所謂:「凡葬而無墳謂之墓」的埋葬思維。清初柴紹炳《原葬論》解釋的很清楚:「葬者,藏也。藏之為言,使人勿克見也。孝子慈孫於親,死而葬之,不忍其有暴骨焉。於是始死有斂,斂而殯,殯已而葬。葬者,掩藏之,風雨霜露之勿侵,狐狸蠅蚋之無齧也。故蔂木裏而掩,上世為已愈於壑矣。」
  因此,春秋時代以前的帝王們皆未有被發現其陵寢可為證據;例如,《尚書.太甲》:「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註:伊尹為商湯時期之名相,桐則是商湯之墓地。)《呂氏春秋.安死篇》:「堯葬於谷林,通樹之,舜葬於紀市,不變其肆;禹葬會稽,不變人徒。」《漢書.楚元王》也提到:「自黃帝始;黃帝葬於橋山,堯葬濟陰,丘壟皆小,葬具甚微。舜葬蒼梧,二妃不從。禹葬會稽,不改其列。殷湯無葬處。文、武、周公葬於畢,..皆無丘隴之處。」《三國志.魏書》也有:「昔堯葬谷林,通樹之,禹葬會稽,農不易畝。」「封樹之制,非上古也」以及「壽陵因山為體,無為封樹,無立寢殿,造園邑,通神道。」東漢崔寔《政論》書中也說:「古者墓而不墳,文、武之兆,與平地齊。」等。
  由此可見,在春秋時代以前,無論是王侯將相或是平民百姓的埋葬方式,都是「與平地齊」的「不封不樹」。
  真正開啟墓上起墳之風氣者,卻是與孔聖人脫不了干係;《禮記.檀弓上》:「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註:指漂泊不定,居無定所者。),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孔子先反,門人後,雨甚;至,孔子問焉曰:『爾來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修墓。』」。
從《禮記》這段紀錄中,幾乎可以確定孔夫子就是「墓上起墳」、「祭祖」與「掃墓」三種傳統喪葬習俗的「始作俑者」。
  因此,進入戰國時期以後,朝野社會紛紛效仿之。例如,以春秋到戰國這段期間的秦國來說,春秋五霸的秦穆公是以「不封不樹」的方式下葬;《漢書.楚元王》:「秦穆公葬於雍橐泉宮祈年館下,樗里子葬於武庫,皆無丘隴之處。」而眾所周知的秦始皇陵卻是大相逕庭。由此可知,墓上起墳風氣是在春秋戰國期間形成。
遺憾地是,自出現「墓上起墳」的習俗後,卻也直接或間接地造成後世喪葬制度的改變;因此也影響了後代的風水文化。
  根據《周禮.春官.塚人》有所謂:「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的制度;即可知春秋戰國時期依受封爵位的高低,各有其應有大小高低的丘封禮制。然而,在周天子形同虛設的時代中,各據一方的諸侯們未能有效地遵循周朝體制;故而也有逾矩的現象發生。例如,楚召王之「昭丘」,吳王闔閭之「虎丘」等,都是以天子規格之丘封。
  事實上,秦漢以前墓上起墳後的土堆,無論身分之高低,一律稱之為「丘」;其差異僅在形狀、方位,與土堆的高低大小而已。至於,墳墓名稱會出現諸如墓、墳、封、冢、丘、陵、塋、埔、崗..等不同的稱謂(註:《方言》書另提到有培、愉、采、垠、壟、塿、撫等。),則是在漢代之後的事了。
  無論如何,由於我國的習俗與禮制的規範,不同的身分,還是有不同稱謂;例如,聖人之墓稱「林」,如孔林;帝王之墓稱「陵」,漢高祖劉邦之「長陵」,漢武帝劉徹之「茂陵」..等(註:秦始皇陵在歷史上並無正式之陵號。);貴族之墓稱「冢」;官員或是富貴者之墓,稱「墓」;而平民百姓或是無主之墓則為稱「墳」。
另外,秦漢以後墓上土堆的形狀也有規定,其中尤以方錐形最貴,僅帝王方可用之;故而又稱之為「方上」。
  再如,《白虎通.崩薨》有謂:「春秋之義,天子墳高三仞,樹以松;諸侯半之,樹以柏;大夫八尺,樹以欒;士四尺,樹以槐。」..等,皆是墓上起墳的喪葬習俗出現後,依照身分地位所訂定的喪葬禮制。
  因此,可以確定在春秋戰國時期以後,就已經沒有「不封不樹」的喪葬觀念了。
  此外,與風水文化有關的喪葬事項;諸如起墳、修墓、植樹、棺槨..等風氣,也都是在春秋時期所發生的重大變革。
  要命地是,在聖人不良示範下的喪葬風俗,卻直接影響了受到儒家思想教化下的後代子孫;人們為了表示孝道,為了盡倫理道德上的心意,更而絞盡腦汁,用盡各種不同的手段,來表達墓主生前的身分及地位;故而「厚葬」的禮制觀念也同時被人們所接受。
  事實上,若將厚葬文化的萌芽,全然歸罪在儒家思想上時,就有些冤枉了。在西元1987年,距今大約為六千八百年前河南濮陽西水坡喪葬遺址的出土,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而殷商時期「生人祭祀」「活人陪葬」的風氣,更是離不開厚葬的思維。
  然而,自周公「制禮作樂」,並把喪葬方式禮制化後,喪禮也成為「五禮」之一(註:五禮為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故而影響了儒家的喪葬思想;《論語.為政》:「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嚴格說來,孔子所主張的喪葬思想,應該是在禮制原則下量力而為;《禮記.檀弓上》就提到:「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而這種喪葬思想,似乎被孟子與荀子這兩位先生扭曲而解讀成厚葬觀念。《孟子.公孫丑下》:「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
  荀子則解釋的更詳細,《荀子.禮論》說:「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穀,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復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於是盡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謂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君子賤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後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數,皆有翣菨文章之等,以敬飾之,使生死終始若一;一足以為人願,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極也。天子之喪動四海,屬諸侯;諸侯之喪動通國,屬大夫;大夫之喪動一國,屬修士;修士之喪動一鄉,屬朋友;庶人之喪合族黨,動州裏;刑余罪人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妻子,棺槨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昏殣,凡緣而往埋之,反無哭泣之節,無衰麻之服,無親疏月數之等,各反其平,各復其始,已葬埋,若無喪者而止,夫是之謂至辱。」
  由此可見,同為儒家思想的孟子與荀子,在「性善」與「性惡」的觀點不同外, 對於「厚葬就是禮」的想法,倒是「有志一同」。
  而這種儒家倫理道德上的喪葬思想,不但決定了我國千百年來喪葬文化的發展,同時也改變了風水陰陽宅的擇址、擇墓,以及與喪葬方面有關的思維與活動等。
戰國時期及秦漢以後,除了漢初施行黃老學說主張薄葬外,朝野之間幾乎都是充滿了厚葬思想;其中漢文帝更在遺詔中特別交代喪葬必須從簡。
以秦始皇陵的規模為例,根據《史記》的記載:「始皇初繼位,穿治驪山,及並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萬人,穿三泉,下銅而致槨,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滿之。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度不滅者久之。」從當今已經出土的部份秦始皇陵的陪葬群相互比較之後,《史記》的描述似乎並不誇張。
  而開創漢朝厚葬之風的漢武帝,根據《後漢書》引《漢舊儀.略載前漢諸帝壽陵》所描述的記載說:「天子即位明年,將作大匠營陵地,用地七頃,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三丈,堂壇高三丈,墳高十二丈。武帝墳高二十丈,明中高一丈七尺,四週二丈,內梓棺柏黃腸題湊,以次百官藏畢。其設四通羨門,容大車六馬,皆藏之內方,外陟車石。外方立,先閉劍戶,戶設夜龍、莫邪劍、伏弩,設伏火。已營陵,餘地為西園後陵,餘地為婕妤以下,次賜親屬功臣。」以及《晉書.索綝傳》所說:「漢天子即位一年而為陵,天下貢賦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充山陵。」便可知其規模之龐大。
  因此,兩漢期間的「黃腸題湊」、「金縷玉柙」..等,種種的奢華喪葬作風充斥在朝野社會之間;難怪東漢思想家王符,在《潛夫論.浮侈》中不客氣的批評:「文帝葬於芷陽,明帝葬於洛南,皆不藏珠寶,不造廟,不起山陵。陵墓雖卑而聖高。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喪。或至刻金鏤玉,檽梓楩柟,良田造塋,黃壤致藏,多埋珍寶偶人車馬,造起大塚,廣種松柏,廬舍祠堂,崇侈上僭。寵臣貴戚,州郡世家,每有喪葬,都官屬縣,各當遣吏齎奉,車馬帷帳,貸假待客之具,競為華觀。此無益於奉終,無增於孝行,但作煩攪擾,傷害吏民。...景帝時,武原侯衛不害坐葬過律奪國。明帝時,桑民摐陽侯坐塚過制髡削。今天下浮侈離本,僭奢過上,亦已甚矣!」
  寫道此,六愚不禁莞爾;難怪曹操在缺乏軍餉之下,會動起盜墓的念頭。
  然而,曹操這種被天下人罵了一千八百多年的盜墓行為,若是從更寬容的角度來看時;此舉至少是動在帝王以外,以及一些生前不知民間疾苦的死人身上,若是將此觀念強壓在帝王陵寢或是活人身上時,恐怕將使當時夠亂的天下局勢更加紛亂。
  不過話說回來,曹操高陵的不封不樹,應該就是《禮記》:「葬也者,藏也,欲人之弗得見也」的思維;因此,曹操高陵的葬式,也是屬於一種古葬禮,並沒有違反喪葬禮制。當然,也不是基於擔心高陵被後人盜墓所安排的葬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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