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賴公葬法七十二式(三)~臺灣六愚



49、鑽葬法

  小巧陽窩,當以鑽法葬之。深開金井,築土堅固,小起墳堆,何以故?龍虎低也。 語云:藏車馬不畏寒,藏隱二字最有味。如實平其陽窩,氣便游散。鑽者,鑽入於下也,亦彌堅之意,必土質佳者,若是一塊鬆砂,鑽之必絕。

50、翼葬法

  亦如羽翼之翼,水木行龍,到頭結穴,借外山作龍虎,以關堂氣,本為佳地,只是兩肩無蓋,穴於風吹,生氣便散,雖龍真局備,亦不發福。揚各土增起兩蟬翼砂,便得此等穴。雖葬後亦可知工,但久遠之墳,修之無益,以骨被風吹,久則日爛故也。

51、壅葬法

  龍格貴,局勢秀,砂水交。只是入穴處是一片石,圓者如頓鼓,長者如冬瓜竹筒,無近身龍虎,又不容於裁窩。用客(土)壅成小龍虎以護穴。形喝「飛龍嘯天」。蓋龍嘯則氣噴狀,其不深藏也,雲從龍狀,其壅成龍虎以衛穴也,又仰高穴,故曰嘯天。

52、圍葬法

  有等大地在平洋處,羅城甚是固密,只嫌其無近身龍虎,而大寬,又無近身界合,則周圍打牆,以圍其氣,凡圍三匝,出入門路俱三奇定法。

53、凹葬法

  結穴處,或左或右有凹缺,則賊風射入,須於凹法葬之。於當凹處,砌一空壙,與正穴相連,淺深同之,更或入他骨於中,又於圈外堆一小山,以蔽其凹,則房分均而福力大。

54、伏葬法

  龍虎貴相讓,鬥便不佳,然可以人力伏之。其法有二,一則削平之,便無鬥射之形,一則聯為一內堂蓄水,從左右九曲放之,稍擎拳者,更於壩上造屋聯之。若南離之向,而高擎拳,亦無可如何也。

55、曲葬法

  龍虎要曲,曲則有明堂,有交媾,財祿方裕。倘兩臂直出,極大之地,亦飲食難娘,離鄉得福。山壟無可施工,平岡平洋掘之使曲可也。

56、閤葬法

  下砂不足,而用人工補出,謂之閤之義,即陰吸之情也,非下手寬而僅築堤閉塞之也。

57、闢葬法

  上砂有餘,而用人工掘去,謂之闢,闢之義即陽噓之情也,非嫌其砂之順水而去也。

58、注葬法

  龍勢闊大平,元辰交遠,立穴於盡氣則氣薄。立穴於氣旺之處,則龍氣不住,故以注法葬之。其法於氣旺立穴,而於穴前開一小明堂,用時築砌,或方或員,大倍於穴,較井深一二尺,將穴兩旁裁出微微蝦鬚水以會之,擇吉方放出,或只引一邊近身而界水灣環穴前流下平而去,復以薄石板蓋其深堂,使外視與金井底磚平,而石下虛空,注水流通,無非脈遇水止之意。

59、隱葬法

  龍脈到頭,氣旺已止,而餘氣尚去。注水之處堂局極佳,立穴於氣旺之處無其堂則可惜,立穴於受堂之處,脫其旺氣更不是,故以隱法葬之。其法於氣旺處立穴放棺,不起墳塋。於受堂處作一假墳,放水立碑。亦生氣貫棺不貫冢,山水朝冢不朝屍之意。

60、兜葬法

  穴有傾瀉,則勢便不止,不止則氣便不聚,主傷小口,而艱於衣食。法當於數丈前堆一小案,或眠弓或蛾眉或玉尺隨其五行及形勢作之,可救其失。

61、裁葬法

  元武嘴長高裁,宜剪去其火嘴,所謂剪火挨金也。曰裁者,不獨以掘去為義,有增之成之裁成輔相之意。

62、明葬法

  明堂固貴團聚,尤貴舒暢,若團聚而不舒暢,則頑蠢瞽目,衣食艱難。法當於穴前水聚處開一深池,則光明軒豁,使富貴文秀,無不如意。

63、制葬法

  貴龍結穴,鋪出裀褥,成乎地火星,或二三或四五,此是貴秀所鍾,裁之固非,然終為尖利之殺,聽之亦初年欠利,法當以穴前開一方堂,引隨龍水會之,注水五六寸,(以)又擇吉方出水,蓋內堂明淨則外之尖利為權柄。制者制伏尖殺也。

64、蓄葬法

  元辰直出固無害真龍之結,若明堂寬曠而內堂又直出,終為美玉之瑕。故築壩蓄水,以聚其氣,發越極快。

65、清葬法

  有等大地,入穴是一片牛皮,細審之,則兩旁有微分龍虎,中有微起脈氣,只因口中腮中福而大多故難入目也。清其界水、明堂,則穴內生氣自旺。形如「蝶撲梨花」,有生死動靜之義。

66、瀦葬法

  一泓箭射,定是孤寒。倘龍真穴的,宜鑿一大池瀦之,蓋水得瀦則直射之水煞脫矣。大江洋潮不謂之沖正,以形闊則煞散矣。

67、阻葬法

  龍已結穴,而餘氣復去,似乎腳重身輕。法於去山不止處,深鑿溝井,使山去之形有止蓄之意,則氣亦止。蓋形止則氣亦止,形行則氣行,豈真有路以穿去乎。有以大塊砂石枯炭填實滿井者俗見也。

68、留葬法

  龍有穴真,而去山不相回顧,則破其反面,堆其鉤腳,使去山有衛我之情,而妻孥無執拗之病。留與阻多用於鬼劫之龍,而去勢重者用留,輕者用阻,留則高堆岡埂,阻則深鑿溝井。

69、揜葬法

  揜不善而著善也,亦遮寒也。有凶煞惡水,或種樹造屋亭臺揜之。

70、招葬法

  招者導之使來也。有吉水而不入口,則鑿去攔阻而使之到堂。有秀砂而不顯出,則削去障蔽而使之昭明。常有近案醜而遠朝,削平其近案,固是改近處之頭面,亦以招遠方之秀氣。

71、席葬法

  經曰:山岳鐘靈,產豪毓秀。山川聚氣,發富發貴,乃知富貴豪傑之家,俱由山川秀氣所凝聚而得之也。有等大地山圍水會,而穴處擴大瀰漫,則靈氣亦遊散,而無的聚之處,如用虛、圍、懸、壅等法葬之,俱不發越,以無真明堂故也,當以席法作之。於大穴前開一小明堂,而旁開微茫蝦鬚水會之。其外原基,即作近身龍虎本案,富貴便得。席即筵席之席,所以會聚佳賓好友之處也。法與注相似,但注以正氣,席以邀局。理與招相似,而招則去濁迎清,席則作主正客。此多在山岡騎龍成十面星辰,而近身無龍虎,內堂只是龍真局備,彼以知為真結也,造化元機出於作者之乎,非聖人而能若是乎。

72、開葬法

  萬仞山巔,窮源僻塢,高邱大塚,突裀稀少,則靈氣為草木蒙澤所藪,雖有佳地,葬之不發。開者,開其境界,而使之通明也。法當於深秋久旱之時,縱火烈焚,後以人力開之,使陽光照臨,陰暗潛消,富貴自得。

73、鑿葬法

  水為山之神,每見其方,泉源多出則繁茂,舊泉乾渴則消索,故水靈山亦靈,水滯山亦滯,卜地首嚐泉,信不誣也。而打動龍神,以水泉為首務,金陵疏秦淮而王霸兆基,吳山開六井而人文濟盛,閩越人才文明亦如是。故知龍真穴的,而近地無泉者,當於少祖「足共」峽受胎之處,左右各開一池,如龍神靈動,葬之發福。不然橫禍立生,是以免災禍當疏泉流。


  除了上述各家的葬法外,其他尚有《地理徹原經》的「天機巧葬四十八法」;以及一些廣被風水師接受較著名的著作的葬式;諸如,宋朝王洙《地理新書》、胡矮僊的《至寶經》、謝和卿《神寶經》、玉元子《天寶經》、劉見道《乘生祕寶經》、孫伯剛《璚林國寶經》..等。


  然而,無論風水各家所持的葬式理論如何,也不論該葬式究竟是否真能庇蔭子孫;隨著大時代的變遷,以及當代政府的法令與政策,或是當今社會對於喪葬觀念的改變下,各種風水葬式都已經不符合時代潮流,而日漸式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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